本品为神经毒剂,非内吸性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,无内吸熏蒸作用,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,使昆虫过度兴奋、麻痹而死,击倒速度较快,对柑橘潜叶蛾、棉花棉铃虫、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 物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注意事项 | |
柑橘树 | 潜叶蛾 | 333-667毫克/千克 | 稀释1500-3000倍 |
1、 本品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,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、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实效。
3、 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,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 用在棉花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;用在蔬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14天;用在柑橘树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40天。
5、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免产生抗性,降低药效。
6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、本品应于害虫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。
8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|
棉花 | 棉铃虫、棉铃虫 | 750-1050克/公顷 | 50-70克/亩 | |
棉花 | 玉米螟、金刚钻 | 750-1050克/公顷 | 50-70克/亩 | |
十字花科蔬菜 | 菜青虫 | 300-450克/公顷 | 20-30克/亩 | |
茶树 | 尺蠖 | 100-300毫升/公顷 | 10-20毫升/亩 | |
棉花 | 蚜虫 | 100-300毫升/公顷 | 10-20毫升/亩 | |
棉花 | 伏蚜 | 200-400毫升/公顷 | 20-30毫升/亩 | |
大豆 | 梨豆夜蛾、壁蝽、胡萝卜尺蠖、食心虫 | 100-300毫升/公顷 | 10-20毫升/亩 | |
苹果树 | 桃小食心虫、蚜虫 | 333-667毫克/千克 | 稀释3000-5000倍 | |
荔枝树 | 椿象 | 5-10毫克/千克 | 稀3000~4000倍 | |
荔枝 | 蒂蛀虫 | 10-20毫克/千克 | 稀释3000-5000倍 | |
向日葵 | 白星花金龟 | 0.3-0.4升/公顷 |